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水务局、园林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我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试行)》(新建规〔2022〕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