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03日 17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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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荐自治区第二届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新卫职健函〔2024〕43号)要求,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评审,现将拟确定为自治区职业健康专家库的成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嘉宸
联系电话:0991-8532243(传真)
电子邮箱:xjwjwzyjkc017@xj.gov.cn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邮政编码:830000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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