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至2025年1月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总体情况
截至2025年1月,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总额为12660.1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71.92亿元,所属地州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0788.22亿元。
(一)一般债务限额总额情况。截至2025年1月,自治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总额4897.61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1317.84亿元,所属地州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为3579.77亿元。
(二)专项债务限额总额情况。截至2025年1月,自治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总额为7762.53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为554.08亿元,所属地州市政府地方专项债务限额为7208.45亿元。
二、本次新增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下达自治区2025年新增债务限额18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为299亿元,专项债务为1583亿元。减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部分新增债务限额77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02亿元),此次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81亿元。
三、调整后2025年7月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按照上述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后,2025年7月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总额调整为13772.1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2186.92亿元,所属地州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11585.22亿元。
(一)调整后一般债务限额总额情况。2025年7月自治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总额调整为5028.61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调整为1332.84亿元,所属地州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调整为3695.77亿元。
(二)调整后专项债务限额总额情况。2025年7月自治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总额调整为8743.53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为854.08亿元,所属地州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为7889.45亿元。
四、截至2025年7月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7月,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1870.1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全部严格控制在限额13772.14亿元内,其中:自治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340亿元,所属地州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530.12亿元。
(一)一般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5年7月,自治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为4450.67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为995.28亿元,所属地州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为3455.39亿元。
(二)专项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5年7月,自治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为7419.4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为344.72亿元,所属地州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为7074.73亿元。
附件:附件1 1-1截至2025年7月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