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民生建设公平均衡普惠”的要求,面对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克拉玛依市财政部门主动作为,聚焦“一老一小”普惠服务建设,通过优化资金投入、创新支持模式,全力为老年群体打造“家门口的幸福晚年”。
一、加大精准投入,筑牢养老服务根基
2025年,我市统筹安排9920万元专项资金,精准投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改造提升及运营补贴等关键领域,创新构建“财政补贴+慈善扶持”双轮驱动模式,积极引导慈善基金助力助老服务,为老年养护院及社区食堂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全市已建成22家社区食堂,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实惠的用餐服务,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差异化助餐补贴政策,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每餐5-10元补贴,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额外提供每餐2元送餐补贴,从根本上解决了特殊群体“吃饭难”问题。
二、创新支持方式,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我市着力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升级,支持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开设绘画、书法、舞蹈等文化艺术课程,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养老服务向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同时,统筹资金支持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有18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助餐配餐、医疗护理等“一站式”服务,并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为3000余名60-69岁残疾老人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配备智能手持终端,提供卫星定位、SOS应急救援等功能,全面提升居家养老安全性。
三、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养老服务长效机制
我市先后出台《克拉玛依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特殊生活补贴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构建起覆盖全面、保障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对新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8000元一次性补贴,改扩建机构按新增床位每张5000元补贴,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对收住困难残疾人的养老机构,按实际收住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运营补贴,有效缓解机构运营负担;同时,对不同年龄段高龄老人发放100-800元特殊生活补贴,各项救助和福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全方位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
四、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为提升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效益,我市财政部门着力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精准掌握各类养老服务资金的规模、来源、支出方向等关键信息,动态跟踪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发放公开透明、精准到位、高效惠民。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投入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以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回应老年人期盼,让养老服务更有温度、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