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落实就业补助资金 赋能社区吸纳就业

发布日期:2025-08-26 11:47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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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在吸纳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聚焦群众就业创业需求,通过强化资金保障、优化政策扶持等方式,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支持城市社区吸纳就业,扶持“家门口”社区创业项目,为稳定就业形势,激发基层经济活力注入强劲动力。

一、强化资金保障,夯实就业基础

(一)加大资金投入,明确支持方向。2025年,市财政局持续加大对就业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相关资金资源,支持“畅通多元就业渠道”民生实事,2025年我市共安排就业补助资金4.64亿元(其中:统筹上级转移支付下达就业补助资金4.28亿元,区县配套资金0.36亿元),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等,支持城市社区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扶持创业项目等工作,引导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促进充分就业,通过资金的精准投入,有效提升了社区就业服务能力,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居民技能。围绕首府“5+2”现代工业体系和“6+8”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大力支持社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活动,帮助居民提升就业能力和创业水平。截至目前,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7100余人次,其中补贴性培训6700余人次,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600余人次,通过培训,帮助居民掌握了一技之长,成功实现就业或创业。

(三)扶持创业项目,激发就业活力。市财政局加大“家门口”社区创业项目扶持力度,大力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一是降低创业成本,减轻创业压力。对符合条件的“家门口”社区创业项目,通过入孵企业房租补贴政策,减少创业企业房租成本和投入。通过公共面积补贴政策,支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共享会议室、路演厅等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已完成11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150家在孵企业申请资料初审工作。二是推进建立全疆首批示范性就业驿站,在天山区、水磨沟区、经开区(头屯河区)和米东区打造4个示范性就业驿站,依托就业驿站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求职指导、技能培训、创业服务、人才招聘、权益保障等“综合式”“一站式”就业公共服务,扩大就业公共服务覆盖面,以“小驿站”托举就业“大民生”,开展创业活动、培训活动、招聘活动19场,求职登记813人,达成就业意向305三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及企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开展“创业载体主办+创业导师助力+创业群体参与”创业活动,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全市举办创业活动115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02.37万元,新增创业4085人,创业带动就业6167人。

二、聚焦薄弱领域,助力充分就业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乌鲁木齐市作为首府城市,承担着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职能,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服务人口基数较大,民生领域资金需求持续攀升,亟需进一步增加财政对城市社区就业的专项资金投入,不断优化资金分配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二是促进就业供需精准匹配。按照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建立城市社区就业支持资金,加强对社区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市场建设支持,搭建就业信息平台,支持多样化就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加强企业与社区居民的沟通联系,促进就业供需精准匹配,有效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就业补助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提高城市社区就业工作质量和水平,优化就业创业服务,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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